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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回安徽汇丰典当有限公司等五家典当行典当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12-08 11:33来源: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经查,安徽汇丰典当有限公司、安徽金泉典当有限公司、安徽弘宏典当有限公司、阜南县忠诚典当有限公司、阜南县光大典当有限公司自行停业连续达6个月以上,根据《典当管理办法》“自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营业,或者营业后自行停业连续达6个月以上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分别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原批准文件自动撤销”规定,我局对此五家典当行的《典当经营许可证》予以收回,原批准文件自动撤销。

安徽汇丰典当有限公司等五家典当行典当经营许可证收回后,不得继续开展典当业务,继续承担本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要按照“许可证被收回后,典当行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的规定及时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同时,属地监管部门要做好风险处置和社会稳定工作。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