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人员到金融人才实践基地挂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1 09:00来源: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现代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皖金〔2020〕65号)和《安徽金融人才实践基地挂职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拟选派一批有发展潜力、需进一步培养的优秀青年金融人才到安徽金融人才实践基地挂职锻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人选条件
1. 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专业能力和工作适应能力较强,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敢于担当;
3.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最高不超过45周岁;
4. 挂职人员原则上不派往竞争类同业金融机构;
5. 符合实践基地对挂职人选的要求,具体见《金融人才实践基地挂职岗位需求表》。
二、挂职时间
挂职时间1年。
三、推荐程序
挂职人员实行组织推荐,实践基地不得接受个人挂职申请。请各单位于6月10日前将推荐人选和意向岗位报送我局,并附人选《干部任免审批表》、现实表现材料(各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孔超,电话:62603208,15056582603。
电子邮箱:ahjrbxh@163.com。
附件2:安徽金融人才实践基地挂职工作管理办法(试行).docx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