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政务服务 > 金融研究

厘清金融服务思路 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发布时间:2021-07-15 09:37来源: 金融时报

康书生  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河北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金融理论、市场与制度。在《财贸经济》《国际金融研究》《金融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190 余篇,出版著作、教材30 余部。主持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20 余项;获省部级奖励10 余项。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战略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战略规划》),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今年4月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并于6月1日实施。当前,我国乡村振兴战略步入深化、快速、法制的实施轨道。乡村振兴需要巨量的资金投入保障,金融无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可或缺的重要资金力量。河北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康书生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金融支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既是履行社会责任的需要,也是在为自己开拓一片具有战略意义的发展蓝海。金融系统应当站在国家战略的高度,用市场开拓发展的战略眼光,厘清金融支持、服务思路,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快速实施。

  盯住乡村振兴规划做细做实金融支持方案

  《金融时报》记者:《战略规划》从产业、生态、乡风、治理以及乡村生活方面,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个五年规划进行了顶层设计,各地在国家战略的指导下,已经或正在因地制宜制定不同层级的乡村振兴规划。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乡村振兴战略中,金融业应如何发挥作用?

  康书生:金融与经济的关系性质决定了我国金融体系是为乡村振兴战略服务的。为贯彻落实《战略意见》和《战略规划》要求,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于2019年2月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今年5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近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

  现在的重点是,金融系统应当深化、细化、实操化这些指导性的意见和办法,制定出与各层级、各区域乡村振兴规划相衔接、相匹配的不同层级、不同类型、不同模式的金融支持实施方案。规划、方案的协调衔接,是提高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实效的前提。同时,金融系统还要处理好服务与参与的关系,将服务与参与有机结合起来。“一行两会”应当协调金融系统主动参与到各个层级、各个区域、各种类型乡村振兴规划的制定和调整过程中,主动作为,发挥其市场化运作优势和对经济、市场的观察判断力,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资金的作用,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主体各方达成共识、形成合力,使乡村振兴规划更具科学性、市场活力和可持续性,切实提高乡村振兴规划的实施效果。

  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是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基础和抓手

  《金融时报》记者:您如何看待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

  康书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续推动“三农”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始终把发展 “三农”问题作为党和国家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深入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2013年党中央提出“精准扶贫理念”,2017年党的十九大将“精准脱贫”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进行全面部署,2020年实现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解决了区域性整体贫困和绝对贫困问题,乡村经济产业、生态环境、社会文化、农民生活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在这个过程中也积累了解决“三农”问题的经验教训。金融系统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力量,在金融扶贫的体制机制、资金投入、运作方式、服务模式等方面都进行了长期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显著的扶贫成就和丰富的操作经验,同时也对制约“三农”发展的症结有所了解,所有这些都是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良好基础。对于已经取得的脱贫攻坚成果特别是金融扶贫成果,金融系统不仅要继续加以巩固夯实,还要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规划和要求加以拓展,使之成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这正是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实质上,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两大战略是一个有机整体,扶贫脱贫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乡村振兴是扶贫脱贫的深化、拓展、升级。金融系统要巩固、拓展扶贫攻坚成果,一方面要按照党和国家的战略决策要求,保持今后几年原有金融扶贫领域、支持力度不变;另一方面要对纳入各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原有扶贫领域加大支持力度,总结推广成功的扶贫模式和运作经验,解决已发现的制约扶贫深化的问题。金融系统应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生活与生产、生存与发展、产业与就业、农业与农村工业、市场性投入与教育医疗交通环境文化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扶贫脱贫与反返贫等系统化的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还要将金融扶贫、反贫困与发展民生金融、普惠金融结合起来,建立金融反贫困和支持乡村振兴的长效机制。

  扶植产业发展是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

  《金融时报》记者:《战略意见》和《战略规划》等都明确指出“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对此,您是如何理解的?

  康书生: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应当是全面发力、突出重点。产业是“三农”之本,乡村产业兴旺发展,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关系到城乡融合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因此,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应当定位于支持乡村产业的兴旺发展。而且,一般情况下乡村产业的发展都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成果、经济效益,这与金融资本的经济、市场属性和要求是相匹配吻合的,有利于保障金融系统支持乡村振兴的资金投入得以良性循环。

  金融支持乡村产业发展,要按照《战略意见》《战略规划》和《指导意见》等宏观要求,结合各地乡村产业发展规划方案,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运用系统论方法,对乡村种植产业特别是粮食产业、养殖产业、特色产业、绿色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产业、乡村康养产业以及乡村工业等实施全产业链金融支持。而供应链金融正是目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金融支持、服务乡村产业链发展的较佳模式,它既有利于产业和金融的深度融合、产业发展的完整性和可持续性,也有利于提高金融投入效率、避免资金移位、脱实向虚。当然,从供应链金融已有的实践来看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或缺陷,应当在优化、创新的基础上推广应用。同时,供应链金融支持乡村产业链发展,还要关注乡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以提升乡村整体发展水平和质量,关注乡村产业链在城市(镇)的延伸以保证乡村产业链支持的完整以及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金融支持乡村产业发展,还要注重发挥金融对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引领作用,使现代化金融与现代化乡村建设产生互动。实践探索“区块链+金融供应链+产业链”模式,提高金融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的完整性、精准性及其效率,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发展绿色金融,引导乡村产业走节能、低耗、低碳、环保的绿色发展之路,提升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和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发展数字金融、数字普惠金融,提高乡村产业及农户个体对金融服务的可得性,提高“三农”金融服务的普惠性和效率,引导“三农”适应数字经济时代发展的新要求。

  整合优化金融供给是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保障

  《金融时报》记者:乡村振兴是本世纪一项重大的战略工程,需要巨量资金投入。金融系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可或缺的资金供给渠道。您认为应采取哪些具体措施保障金融供给渠道通畅、高效?

  康书生:要真正发挥出金融系统在支持乡村振兴中的生力军作用,需要在体制机制建设、资金筹集与分配、业务运作与创新、风险控制与监管等方面整合、优化金融供给,这是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保障。

  一是健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支持乡村振兴的金融机构体系。境内所有金融机构都应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支持体系,依据金融机构政策性与商业性的不同性质及现有业务领域,确定其在支持乡村振兴中的职责定位:乡村振兴中基础、公共设施的资金投入以及其他政策性金融业务主要由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承担;乡村产业发展资金主要由各类商业银行及城乡信用社等商业性金融机构承担;乡村建设中的股权、债权融资主要由证券公司、投资公司、基金公司等证券市场机构承担;“三农”的保险保障需求主要由各类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承担。政策鼓励引导民间金融和私募投资机构进入支持乡村振兴金融体系,各类金融机构内部也应考虑设立专司乡村振兴业务部门,“一行两会”担负领导和协调责任。

  二是建设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信息平台。通过这个信息平台发布、交流全国以及各地金融系统支持乡村振兴的有关政策、规划及方案的出台及落地落实情况,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资金供求及变化情况,各金融机构的实践案例、具体做法、实际效果、成功经验及出现的问题等信息。使金融体系内部相关信息畅通透明,各地各类金融机构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管理层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干预或调整有关政策规制。金融系统信息平台应与国家或政府层面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信息平台有效对接,实现更充分的信息共享。

  三是统筹支持乡村振兴的金融资源。乡村振兴是一个综合性系统工程,五大方面的建设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和服务保障,每个方面及其各个环节对资金的要求不尽相同,金融系统必须统筹资金和金融服务,合理配置在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的各个环节。统筹政策性与商业性金融资源,统筹银行信贷、证券基金、保险担保等金融资源,政策吸引民间资本,然后根据建设项目对资金需求的数量和要求科学合理配置。这样,既可以形成合力、保证重点、提高效率,又兼顾了各类金融资源运作的不同要求以及金融对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属性。当然金融资源还要与国家其他渠道和性质的资金投入规划、使用计划相衔接、搭配,在全社会层面统筹布局。

  四是开展以乡村振兴需求为导向的金融创新。需求是创新之母,创新是金融系统生存发展的生命力所在。我国实施的乡村振兴战略是在新的国际国内环境下走向“三农”现代化的乡村振兴,在这个过程中会产生复杂多样化的金融需求,这种需求就是金融创新的导向。金融系统以服务乡村振兴需求为导向开展金融创新,原有的金融创新可以优化推广,国外的金融创新可以借鉴,更重要的是推出满足乡村振兴现实需求的金融创新模式、业务和产品。实践探索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组合运用,信贷、证券、期权期货、保险、担保等的组合运用,不同业务规则、产品工具、服务方式和手段的组合运用。探索“三农”抵押质押物的扩围和农村农业资产证券化等。金融监管部门对创新应采取开放、鼓励、包容的态度,实行“监管沙盒”试点,建立容试、容错、纠错机制。

  五是重视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中的风险防控。我们必须看到,现阶段我国“三农”还是弱质领域,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对乡村振兴的金融投入回收和效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而这又与金融系统资金运用的信用特征和要求相矛盾。因此,金融系统在参与乡村振兴过程中,既要积极支持、助力,又要重视风险防控,不可顾此失彼。金融系统应当建立健全乡村征信、资本补充、内部控制等制度,全程跟踪投资项目进展运作,全过程风险管理,利用二级市场及时处理问题债权、锁定或化解风险,通过金融业务及工具的创新组合降低分散风险等。金融监管机构既应通过定向再贷款、再贴现以及定向降准等政策手段支持从事乡村振兴服务的金融经营机构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又要通过外部监管促使金融经营机构加强改善风险防控。只有守住不发生风险的底线,才能提高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可持续性。

  另外,要确保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举措收到实效,转化成乡村振兴的成果,尚需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良好的外部环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社会各阶层对乡村振兴战略重大意义的共识以及对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重要性的认识;各层级的乡村振兴规划方案因地制宜、科学缜密;相关政策的协调配合,如乡村产权物权制度改革特别是土地制度改革,使之与金融资本运作要求相适应,财税政策鼓励乡村产业的发展及金融资金的投入;财政资金投入及引导保障作用发挥良好;乡村居民诚信意识及金融素质的普遍提升等。这是实现金融发展与乡村振兴良性互动、互利双赢、可持续发展必备的支撑条件,而要做到这些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