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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需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发布时间:2020-11-02 08:39来源: 金融时报

小微企业贡献了我国经济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创新成果、80%以上的就业、90%以上的市场主体,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十分突出。然而,小微企业长期面临“融资的高山”,尤其是突如其来的疫情使小微企业融资“雪上加霜”。如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是需要认真研究思考的课题。

  发挥政府作用是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内在逻辑

  (一)发挥政府作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涵。中央对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不同时期表述虽有不同,但都强调发挥政府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发表重要论述,特别指出“决不能不克服市场的盲目性,也不能回到计划经济的老路上去。要努力将市场的作用和政府的作用结合得更好一些。”小微企业融资是世界性难题,存在“市场失灵”,单靠市场机制无法解决。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明确要求,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建立“几家抬”工作机制,在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同时,监管部门要考虑小微企业风险情况和风险溢价给予差别化监管,财政部门要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地方政府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小微企业融资能力。政府作用发挥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一个地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发挥政府作用是疫情期间各国应对危机、企业纾困的重要手段。从国际看,疫情发生后,各国政府均采取了一系列刺激政策,在应对危机、企业纾困中扮演了非比寻常的角色。如美国推出2万亿美元的财政救助法案;英国推出专门针对小企业的“重新振作贷款”计划,由政府提供100%担保;日本对营业额同比下降一半以上的中小企业最高给予200万日元的现金补贴。从国内看,中央建立了“保市场主体”工作机制,人民银行牵头建立了“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机制,出台了1.8万亿元专项再贷款再贴现、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项直达工具、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等金融政策,财政部门出台了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发挥政府融资性担保作用等财政政策,税务部门出台了减免小微企业增值税、延缓所得税缴纳等税收政策。通过中央统筹部署,各部门工作联动、政策协同,我国成为疫情发生以来第一个恢复增长的主要经济体,在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上都走在世界前列。

  (三)发挥政府作用是破解小微企业融资供需难题的关键一招。小微企业资产规模小、固定资产少、抵押物不足,自身的弱质性导致其信用风险较高。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经营困难,盈利能力下降,有效信贷需求更显不足,信用风险更加突出。从甘肃看,2019年末,全省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12.55%,高于全省各项贷款平均不良率5.31个百分点;2020年6月末,全省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13.4%,高于全省各项贷款平均不良率5.69个百分点。受信贷需求和风险因素制约,作为小微企业贷款投放“主力军”,甘肃三家法人金融机构2020年上半年小微企业贷款新增65.45亿元,仅占全省新增贷款的26.76%,同比下降34.81个百分点,特别是甘肃银行、兰州银行6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减少16.31%和6.19%。在供需两端都存在梗阻的情况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逐步减弱,亟须发挥政府作用,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风险,打通融资梗阻,让小微企业“活下来”。

  找准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着力点

  (一)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银企信息不对称是造成银行不能顺利为小微企业放贷的主要原因。一方面,银行难以收集甄别小微企业有效信息进行信贷决策;另一方面,小微企业不能全面了解银行产品和服务,难以获得与自身匹配的融资信息。需要政府主动作为,进一步畅通银企信息渠道,加强银企对接和信息共享,为银行放贷和小微企业申贷提供信息支撑。

  (二)破解融资配套机制不完善难题。小微企业融资难一方面受企业自身经营管理欠佳、信用等级低、风险偏高等因素影响,另一方面也受经济发展环境、政策环境、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制约。需要政府加强统筹协调,通过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建立健全风险补偿机制等措施,解决银行支持小微企业的“后顾之忧”,提升小微企业融资获得率。

  (三)破解银行服务小微能力不足难题。针对银行对小微企业“不敢贷、不能贷、不愿贷”融资困局,政府应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风险分担、信息共享、账款清欠等责任,帮助银行分散风险压力,破解“不敢贷”的问题。解决资本不足、不良率高企等突出问题,提升中小银行和法人机构资本实力,破解“不能贷”的问题。以出资人身份强化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战略引导和考评约束,督促其回归本源、专注小微,破解“不愿贷”的问题。

  发挥政府作用打通小微企业融资难点堵点

  (一)加快建设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指导甘肃征信股份有限公司加快推广运用“甘肃省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并将平台建设运营等经费纳入政府性资金支持范围,在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应用等方面加大支持。推动各市州建立“线上+线下”的小微企业首贷中心,筛选纳税信用良好、从未使用过贷款的小微企业,建立企业白名单,开展首贷培植行动。

  (二)推广中征平台应收账款融资业务。金川集团、金泥集团已与人民银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完成系统对接,实现了甘肃核心企业加入中征平台零突破。下一步,应在推动行业内重点企业加入平台的同时,督促核心企业配合金融机构及时做好上下游配套小微企业应付账款确权工作。推动政府采购业务与平台对接,推广以政府采购形成的企业应收账款为质押的“政采贷”业务。对核心企业接口开发费用、融资奖励出台支持政策。

  (三)做强政府性担保机构。借鉴安徽、河北等地政银担多方分险的融资担保模式建设经验,尽快建立与甘肃省中小微企业专项贷款相匹配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将分散于多部门的涉农、扶贫、小微等领域专项融资担保基金进行整合,进一步扩充担保基金规模,并合理确定政银担风险分担比例。

  (四)建立健全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借鉴广东、湖南等地建立专门针对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的经验,根据甘肃小微企业贷款情况,按照省级出资、市县配套的思路,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实行专户专管,封闭运行,避免只建不用。

  (五)有效发挥转贷基金作用。甘肃转贷基金在省级层面主要采用财政出资(3亿元)、金控集团配套的方式建立,参与方少、规模小,效应发挥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市州层面,仅张掖、定西和嘉峪关三市建立了1.95亿元、3000万元和3000万元的转贷基金。政府应推动省内国有大型企业、社会资本注资,做大省级转贷基金规模。指导各市州配套建立适度规模的转贷基金。转贷基金应由专业的基金管理人承担运营管理。

  (六)提升法人金融机构服务能力。对地方法人机构分类实施资本补充,对经营情况较好、资本充足率小幅低于监管标准的机构,选择门槛较低的资本市场融资工具补充资本。对资本充足水平大幅低于监管标准但资产规模相对较小、风险可控的机构,通过吸收优质社会资本、引进战略投资者控股参股方式补充资本。引导法人机构在有效处置风险的基础上,坚持正确的市场定位,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七)改善区域小微企业融资环境。从融资、信用、风险、司法等方面,探索对甘肃各市州开展区域小微企业融资环境评价,并运用评价结果,推动各地优化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在金融诉讼案件较多的地区设立金融法庭或金融仲裁委员会,依法保护金融债权,配合金融机构加快处置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制定出台司法保障措施,加大恶意逃废金融债务打击力度,维护好地区金融生态。

  (八)加大激励约束力度。通过财政贴息、担保补贴分担银行成本和损失,对小微企业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金融机构、担保机构进行奖补,对成效较差的进行惩戒约束。对小微企业贷款配套出台增量奖补政策,按照贷款新增量的一定比例直接对金融机构进行奖励;对金融机构每年不良贷款核销及打包转让金额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等。

  (作者系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