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安徽东方摩根典当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5-31 20:03
来源: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安徽东方摩根典当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请示》(宿金〔2023〕10号)悉。经审查,提交的申报资料符合《典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安徽东方摩根典当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原自然人股东王秀玲将其持有的该公司8.33%的股权计人民币100万元,转让给自然人股东苌凤清。股权转让后,安徽东方摩根典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保持不变,股权结构变更为:法人安徽福源春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648万,占比54%;法人合肥杉杉服饰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2万元,占比1%;自然人苌凤清、陆雨分别出资人民币420万元、120万元,分别占比35%、10%。
你局接到批复后,应督促该公司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强化风险管控,依法合规经营,自觉接受监管。
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