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金融赋能自贸试验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发布时间:2021-08-19 08:23 来源: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自安徽自贸试验区揭牌建设以来,全省金融系统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自贸试验区建设部署要求,持续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自贸试验区提供有力金融支撑。一是“扩业态”,引导金融机构加快在自贸试验区布局,截至7月末,区内共聚集银行保险支行支公司以上层级机构共74家,其中科技支行8家、科技支公司2家,另有19家以“自贸试验区”冠名的支行和支公司,工商银行总行在合肥片区设立全国唯一一家科创中心,农业银行设立了科创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安徽省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合肥片区设立。二是“强服务”,推进跨境投融资汇兑便利化、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等。截至6月末,已为自贸试验区内3家企业办理外债模式调整试点业务;为13家企业办理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193笔、金额合计1.32亿美元。引导金融机构聚焦新兴产业发展加大资金支持,截至6月末,自贸试验区内银行机构累计向合肥、芜湖、蚌埠3个片区19个重点产业投放信贷资金230亿元,占全省战略新兴产业贷款的9.1%,有力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三是“促创新”,引导金融机构“量体裁衣”创新产品、优化服务。合肥片区落地全省首个针对自贸试验区专设的贷款产品,截至7月末,累计为区内16户小微企业提供超3060万元资金支持;芜湖片区成功落地首笔外债错币种及外汇NRA账户结汇业务;蚌埠片区聚焦新型显示、光伏玻璃等产品体系开发个性化保险产品,上半年,共为辖内4家企业承保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18笔、风险保障金额27.25亿元;为10家企业提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12笔、风险保障金额2.82亿元。四是“优环境”,金融监管部门先后出台《进一步发挥地方金融组织作用支持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通知》《关于推进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为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营造良好政策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将自贸区作为简政放权的窗口,为区内机构市场准入开辟“绿色通道”,如赋予自贸试验区部分地方金融组织审批权限(共分两批下放),将商业银行支行、保险公司支行以下机构、高管及部分业务准入事项改为事后备案等。

解读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