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取消马鞍山市鑫马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31 11:25 来源: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同意取马鞍山市鑫马小额贷款

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资格的通知

 

马鞍山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取消马鞍山市鑫马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资格备案的请示(马金〔202057号)悉。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鉴于马鞍山市鑫马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已通过同意取消小额贷款业务资格的决议,经研究,同意取消马鞍山市鑫马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小额贷款业务资格,马鞍山市鑫马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应立即停止所有发放小额贷款的经营业务。

请你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要求慈湖高新区地方金融监督部门抓紧督促马鞍山市鑫马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做好各项清算工作,切实维护股东和客户的利益,防止或有风险。在公司完成清算工作、理清债权债务关系并履行法定的公告后,请你督促慈湖高新区地方金融监督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联系,注销马鞍山市鑫马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1231

解读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