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二季度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1. 稳妥有序化解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妥善处置重点企业信用违约风险。印发《关于防范化解农村商业银行风险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20〕3号),持续化解农商行系统不良资产,今年以来累计化解处置不良贷款61.28亿元。5月下旬,会同省联社在安庆召开防范化解农村商业银行风险工作调研推进会,推动“一企一策”做好高风险农商行风险防控化解工作。5月25日,徽商银行北京、深圳、成都、宁波四家分行正式对外营业。妥善处置重点企业债务违约风险,加强涉稳风险监测和舆情管控。
2. 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印发《安徽省2020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点》,组织开展全省涉非涉稳风险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排查活动、防范非法集资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月活动等,推动加大陈案处置攻坚力度。上半年,全省新发非法集资案件、集资金额、集资参与人数均同比减少。推动化解互联网金融存量风险。推进交易场所整合和遗留问题风险处置,促进存续交易场所合法合规经营。
3. 推动新型政银担业务开展。加强我省政策性融资担保和融资再担保体系建设,更好服务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上半年,全省新型政银担业务新增放款483.71亿元。
4. 发挥省级股权投资基金体系功能。修订完善《省级股权投资基金差异化考核办法》,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研究制定《省级股权投资基金母基金直接股权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定期通报基金募投运营情况,协调推进基金项目投资,引导相关省属企业做好基金募投管退工作,完成省级股权投资基金2019年度目标考核及第三方复核工作。省级股权投资基金1-6月募集到位资金45.94亿元,完成投资31.27亿元。
5. 推进更多优质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提升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能力。开展加快推进全省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政策调研工作,起草《加快推进全省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若干意见》。6月末,全省境内首发上市企业111家,通过注册待发行企业4家,过会待发2家,过会待注册企业1家;全省“新三板”挂牌企业305家,位居中部第一。1-6月,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科创板实现挂牌企业867家,科创板融资覆盖率达3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