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安徽省博原典当有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10-12 10:10
来源: 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同意安徽省博原典当有限公司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六安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六安市叶集区安徽省博原典当有限公司法人变更的请示》(六金﹝2020﹞35号)收悉。经审查,提交的申报资料符合《典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安徽省博原典当有限公司将法定代表人由汪亚丽变更为张萍。
你局接到批复后,应督促企业及时办理相应证照的变更手续,同时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治理结构,强化风险防控,严格依法规范经营,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监管。
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