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15 16:10 来源: 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2019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皖府法领〔2019〕2号)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全面履行

一是稳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按照机构改革统一部署,整合各类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职能,建立覆盖“7+4”类机构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及时调整完善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二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审监分离,单独设立行政审批办公室,建立处室双人初审、监管处室联审、局领导审定的三级审批制度,对机构新设等重大审批事项,均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扎实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清理、精简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结合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颗粒化新增行政许可事项5项,其他权力事项2项。及时更新审批事项办事指南,配合省政务服务中心开展综合窗口改革,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编制《窗口工作人员手册》,细化审批工作标准。落实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只进一扇门”要求,除公共服务事项外,所有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均已实现“一网通办”。实现行政审批事项“最多跑一次”全覆盖。

三是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启动建设省地方金融“互联网+监管”系统,统筹地方金融组织信息化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24个地方金融监管事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取得了“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的实效。

四是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对全省小贷公司开展全面摸底和集中清查整治行动,开展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领域整治金融乱象专项行动,持续清理未经许可设立的机构,推动“僵尸型”机构退出市场。2019年,累计取消74家小贷公司经营资格,清理“僵尸型”融资担保机构105家,共吊销注销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三类机构营业执照125家、退出行业12家,进一步出清行业风险。

五是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制订选点工作方案,编印工作手册,开展业务培训,全省首批试点在16个县(市、区)32个乡镇有序开展,截至2019年底共建立农户信用档案22.4万户,发放信用贷款2.1亿元。

二、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持续推进

一是健全地方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修订完善地方金融监管规则,研究制定《关于促进全省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全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攻坚战工作方案》提请省政府审定,出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以及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不断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制度框架。

二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政府公报刊登制度,2019年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刊登2件,无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等情形。按照统一部署,配合清理涉及证明事项、外商投资法、机构改革、行政裁决事项等领域由我局起草并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依法决策机制不断完善

一是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在《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制定过程中,不仅在门户网站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还召开由企业家代表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  

二是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出台《中共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制度》《中共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实施意见》,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办法(试行)》,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对纳入合法性审查的事项做到应审尽审。2019年我局共办理内部合法性审查事项13件,局党组会专门听取了关于《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汇报。落实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定》,重大事项均征求局法律顾问的意见。2019年我局就重大事项书面或口头咨询法律顾问意见73件(次)。申报局公职律师2名。

四、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升

一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出台《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细化到最小单元的工作任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列入《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清单》的项目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公开。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格式文本》《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列入《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的项目,严格落实《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核。2019年我局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00件,无行政处罚事项。

二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地方金融监管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全省209名同志考试成绩合格。积极对接法制监督平台,实行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网上管理,及时申报行政执法人员考试计划,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截至目前,我局没有发生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和社会影响的行为。

五、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不断强化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坚持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为人大审议和政协民主协商提供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19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1件,其中主办件15件;政协委员提案50件,其中主办件12件。全年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二是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做好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涉及我局问题整改,3项整改任务已基本落实。落实局主要负责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反馈问题和2018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同时,以审计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出台《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上咨询投诉事项办理流程》。全年接群众举报300余人次,省长热线、省长信箱、局长信箱、在线投诉咨询、依申请公开等途径收集到的群众问题通过领导批示、书面督办、电话转办等方式,全部得到及时解决或答复。

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修订《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务微博微信管理办法》《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办法》。印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全年共举行新闻发布会8次,发布各类信息2600余条,主动回应社会热点190余条。加强金融舆情监测,发布《金融信息周刊》50期,召开舆情分析研判会4次。

五是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印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六、相关社会矛盾有效化解处置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新调入1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同志,及时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录入信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派员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各类培训班,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办案人员的能力和办案水平。及时向司法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系统报送行政复议、行政案件情况。2019年,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案件。

二是畅通信访渠道。出台《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程(试行)》,完善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开通网上信访平台,推行“阳光信访”,把解决群众诉求工作向深层次延伸,认真收集社情民意,真正做到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题。

七、法治思维和能力显著提高

一是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2019年,局党组会共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汇报3次,研究制定2019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201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二是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4次,专题学习宪法、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组织开展全局处级以上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参与率和通过率均为100%。邀请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专家举办题为“学习贯彻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努力开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新局面”的法治讲座。派员参加行政复议培训班、合法性审查培训班、行政立法培训班、省委文件审核和党内法规业务培训班。组织开展局“宪法宣传周”宣传系列活动。

三是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于2019年5月集中开展了以“携手筑网·同防共治”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月活动。围绕重点对象,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和现场咨询服务活动,“拒绝校园贷、青春不透支”主题教育活动。突出利用新媒体,定期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向公众推送金融政策和法制信息。组织参加“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第五届“法润江淮共筑美丽安徽”法治漫画、故事、微视频作品征集大赛、第十六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示等相关精品活动。

八、组织保障机制不断增强

一是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对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等重大事项,局党组均在第一时间听取汇报、提出要求,有效推动法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规定。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昌顺同志担任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是加强与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联系。每年按时向省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按时报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完成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9年,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现实需要相比还存在差距。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和“七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增强金融治理能力、实现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建立在依法治理的基础上,必须形成完善的金融法制体系。我局2020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和合法性审查制度;二是跟进国家层面立法进程,推进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立法进程;三是开展全省地方金融监管执法队伍情况专题调研,推动地方金融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四是依法及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办理涉法信访事项,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法律风险;五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执法队伍依法行政培训,圆满完成“七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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