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21 15:51 来源: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编制,由概述、主动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信息公开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等四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20151231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2015年,本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201523号)、《安徽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15年全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皖政务办〔2015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公开实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590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提升年”活动,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作为密切与人民群众关系的重要举措,加强谋划,完善机制,创新方式,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及时贯彻落实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国办发〔201522号、皖政办〔201523号、皖政务办〔20153号和皖政办秘〔201590号等文件下发后,本办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方案,部署安排办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相关重点任务,要求全办同志要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意识,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密切联系群众、有效服务群众的重要作用,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与金融业务工作统筹考虑,协同部署,同步推进。以制约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方便群众办事为主线,以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提升年”活动和政府信息公开“整改提升月”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继续做好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健全政务服务体系,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提升年”活动

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务办〔20152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政府信息公开整改提升月活动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155号)要求,以政府信息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做出新贡献为目标,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提升年”和政务公开“整改提升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作为本办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全力推动。二是积极做好任务落实。本办根据省政务公开办测评反馈情况,逐一对照整改,重点整改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包括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及内容格式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机制建设等方面问题。三是谋划建立长效机制。从实际出发,本办积极组织开展活动,总结活动成果,并印发《省政府金融办网站信息发布工作机制》,为全办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化管理提供机制保障,有效提升了本办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推动办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认真做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

一是积极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本办门户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安排专门版面,设立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通知公告、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人事信息、招标采购、网上办事、在线咨询等栏目,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有关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要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拓展群众依申请公开渠道,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依法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认真做好涉及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以下简称“两类公司”)信息公开的投诉受理等工作,实现了管理、审批的公开、透明、便民、及时,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是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认真做好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衔接落实工作,对涉及本办的相关信息及时公开。本办现保留的部门行政权力为4项,按照“能简则简,应简尽简”的原则,进一步简化手续,缩短办理时限。对保留权力事项,认真编制了“行政职权事项表”,绘制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编制了“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在办门户网站对外公示。同时,按照行政服务中心统一要求,印发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本办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本办及时公布了2014年度部门决算和2015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主要包括:预决算编制说明、收支预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决算总体情况等,切实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

四是推进财政审计信息公开。设立审计信息公开目录,定期及时更新财政审计信息,每季度发布当季审计信息公开的说明,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

五是扎实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加大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信息公开力度,认真回应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集中关切的问题。结合本办工作实际,及时公布本办涉企收费清单情况。目前本办在行使现有行政权力中,不涉及任何涉企收费项目,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对外公布。

六是扎实推动网络问政服务。在办门户网站专门开辟了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市场和融资担保公司相关信息公开板块,及时解答网民关于两类公司、企业上市和金融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公布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和全省融资担保公司问题举报电话,认真接待来本办反映问题的群众,及时核实处理相关违法违规情况。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充分发挥网络问政在知民情、汇民智、解民忧方面的重要作用。

七是积极做好行政服务窗口有关工作。积极开展效能建设,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本办已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派驻专门窗口服务人员,实现审批项目、窗口人员“两到位”。在窗口服务工作过程中,本办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八项制度”、“五禁止”、“十先十再”、“四零服务”等相关制度,做到窗口集中受理,杜绝两头收件。2015年度,全年本办共受理384件行政审批项目申请,无逾期件,办结满意率达100%,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本办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2015年度,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98条。

(一)公开内容。

本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整合为十三大类:

1.机构领导:公开办领导简历、工作分工及活动情况。

2.机构设置:公开机构设置、内设部门等组织机构情况。

3.人事信息:公开人事任免、招考招聘等情况。

4.政策法规:公开有关金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等。

5.行政执法:公开行政权力职责清单及流程图、办事公开事项等信息。

6.规划计划:公开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

7.财务预决算:公开有关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决算报告及“三公”经费等信息。

8.招标采购:公开本办政府采购招标信息、采购结果等公告信息等。

9.新闻发布会:公开本办新闻发布会的计划安排及实录等信息。

1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公开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动态、宣传等信息。

11.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公开本办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12.决策公开:公开本办负责的省内金融行业、领域中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决策措施的方案征求意见的情况。

13.投诉举报:公开本办受理的投诉举报有关信息。

14.重要舆情收集和回应:公开本办的重要舆情收集和回应有关信息。

15.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公开本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有关信息。

16.金融政策集中宣讲专栏:公开对公众有关的金融政策、金融知识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在“安徽金融网”门户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子栏目,并提供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点设置等相关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申请办理。

三、依申请信息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本办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其中通过网上提交申请表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请求13件,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请求1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全部按《条例》规定按时做好办理答复工作。其中:同意公开的有4件,非本部门掌握的有10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1件,经复议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1件。未发生针对本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和行政申诉案。

 

2016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举措、更加切实的行动,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更好地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为推进金融改革发展、发挥金融支撑作用、服务美好安徽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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