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发挥商业保险机构优势加快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专家解读

发布时间:2017-09-17 18:32 来源: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发挥商业保险机构优势 加快商业养老保险发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专家解读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公布《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创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和服务,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提升商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对此,安徽保监局专家对国际养老保险体系现状进行分析,并与我国现状对比,指出商业养老保险未来在发展养老保险体系时将发挥重要作用。

安徽保监局李蕾蕾提出,从国际上来看,在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上,比较通行的,一般都是采取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共同承担养老责任的一个养老保险体系,1994年世界银行把它称之为三支柱体系。第一支柱就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就是企业年金,第三支柱就是商业养老保险,当然也包括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符合养老金特征的金融产品。那么,第一支柱它主要是由政府发起并承担责任。第二支柱一般是由企业发起,并承担养老责任,通常都是由企业和企业的职工来共同缴费。第三支柱一般是个人自愿建立的养老计划,完全由个人来缴费。

从目前国际上来讲,大家认为这样一个养老保障体系是比较合理、可持续的。我们国家也是在上世纪90年代建立了养老保障体系,我们国家是先从基本保障制度建立开始的,到目前为止,实行政府、企业、个人三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当然,我们的养老保障体系里面,基本养老“全覆盖、保基本”的目标基本实现。但是二、三支柱发展相对滞后,距离“多层次、可持续”还有一定的差距。

业内人士指出,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就是要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在风险保障、长期资金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优势以及市场化运作的机制优势,扩大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供给、拓宽服务领域、提升保障能力,满足不同年龄段、不同就业形式的人民群众在基本保障之上更高水平的、更多样化的养老保障需求,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对基本养老保险形成有效补充,适应人口老龄化和就业形态新变化,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解读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