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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柴** 来信时间:2020-08-05
尊敬的安徽省金融办领导,我是一名普通的投资者,我的投资款通过普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在中恒信达天津保理有限公司,为期一年,投资金额:人民币100万元整,年化收益率:11%,年化收益:人民币11万元整。现已延期一个月未兑付,由于个人家中情况紧急急需用钱,现申请安徽省金融办协调安徽省金融交易所提供所有注册资产底层材料,并通知安监所协调普信尽快完成合同义务,否则将采取法律手段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追责,谢谢,柴竞,电话 13752196099
回复
回复部门: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0-08-17

 您好!您的投诉事项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要求安徽省金融资产交易所认真核查。经查,安徽省金融资产交易所没有为普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备案发行产品,没有为中恒信达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备案发行产品。建议您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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