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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平安普惠
来信人: 周** 来信时间:2020-06-12
我于2020年5月办理了平安普惠的贷款。每月的还款约定时间为11日。我于2020年6月11日下午3点45分将钱存入约定的还款账户。直至6月12日凌晨5点显示扣款成功。但是平安普惠的系统显示我已逾期,可能还会影响我的征信。我打电话至平安普惠投诉解决,对方态度强硬,说没有提前一天存入账户,系统扣款不成功,逾期是我自己造成的。我表示难以理解,既然约定的还款日期为每月11日,那为何我在11日转款还说我逾期,并对我征信有影响。希望领导给予解决处理。
回复
回复部门: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0-06-22

您好!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请您保留相关证据,向所在地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并要求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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