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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平安普惠以套路方式放高利贷
来信人: 聂** 来信时间:2020-04-12
尊敬的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领导:     我是一名小企业主,因年底资金周转之需,于2019年1月19日在平安普惠业务员程贵达的指导下,在手机上从平安普惠贷款39万元整,共分期36期。当时我向陈贵达反复询问贷款成本,其向我反复承诺:(1)资金成本每月最大不超过“千分之八”;(2)只需购买一次保险成本约700元,在下款时同步扣除。我愿意接受这个条件,便将手机给他在我身边完成了操作,次日下款。   2月19日,到了还款期,账单显示还款金额17840.27元,显示放款方是: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位长沙。还款目录中包含:等额本息:12064.37元;每月保险费:2934.36元;每月担保费:29.64元;每月服务费:2811.90元。如此计算每月息费成本超过千分之十八,超出其向我承诺的利率一倍有余! 我质问业务人员程贵达,贷款保险在放款中已经扣除了,为何账单中还存在每月保险费2934.36元这个成本,答复是他也不知情,他让我和他一起打投诉电话共同解决,他愿意向官方证明此项业务他和我当时都不知情。于是我先后两次致电平安普惠4008580580投诉,对其称我对每月保险费这个业务不知情,要求他们撤销,客服人员回复称,双方在手机上签署了电子协议文本,不可撤销。 3月7日和3月28日,陈贵达的主管方芳和他们公司其他负责人都到我的办公室协调过此起投诉,起先要求我提前还款,但当我背负着高额利息从社会上借到的钱到账后,他们又说提前还款要承担11000元违约金,这简直是赤裸裸的套路和耍流氓........ 尊敬的领导,我对以上呈述每一个字的真实性负责,我与他们的交流过程均有录音,他们的贷款员程贵达也愿意为我出面作证!我认为平安普惠的行为明显具有套路贷、高利贷的特征,且十分具有欺骗性。   尊敬的协会领导,我的贷款是用于我名下公司的经营,我公司开业3个月不到就因疫情停业,至今未能复工,百多号员工(等于百多个家庭)丧失收入,我们实在无力承担这种变相的高利贷,请协会领导予以解决,为谢。 我的身份证号:420983197808189476 我的平安普惠账号:18905537199 我的手机号:18905537199 借款合同编号:SXNEW0000061830237 我投诉保单编号:BDOD2001190003737312
回复
回复部门: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0-05-20

您好!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安徽省银保监局负责依法依规对全省银行业和保险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关于您举报的平安保险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取保险费”的举报事项,请向安徽省银保监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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