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互动 > 局长信箱
回复选登
来信
马鞍山银监会不作为,徽商银行草菅人命
来信人: 董** 来信时间:2019-08-10
数月前我们在相关的政府网站、论坛投诉过徽商银行马鞍山分行,我们投诉的是,徽商银行对于我爱人的处罚决定,报送银监会,对于我们造成重大损失!! 银监会有相关条例规定,银行报送银监会的处罚必须要以事实依据,既然这一条成立,那么我们现在就是要质问,对于报送银监会的处罚决定,我们提出质疑,要求重新调查取证,到底我们有没有经商办企业,马鞍山银监会给予我们的回复,怎么和徽商银行的官方回复一样?是被和谐了吗?据我所知,经商办企业,第一:要有经商的实体,请问银监会调查了我的经商的实体了吗?实体在哪?第二:要有经营实际,请问我怎么经营了?经营的流水在哪?第三:要以盈利为目的,请问我在哪里盈利了?我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吗?真的不以盈利为目的还真的不属于经商办企业!!!! 难道所有的办理了营业执照都是经商办企业了吗?据我了解,有很多非盈利性质的也办理了营业执照的行为,事实这样的情况根本不属于经商办企业!!! 地方政府部门都在推诿,我们普通老百姓去哪里伸冤?银行内部对于本人的处罚,有没有冤枉,我已经不在乎了,但是报送了银监会的处罚,我要求监管部门出面调查澄清,还我一个公道!! 恳请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领导帮帮我们,我们一个普通老百姓伸冤实在是太难了,不胜感激!
回复
回复部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回复时间:2019-08-29
网友你好,你所投诉的问题非我局职能,请向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反映。
评价
满意